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的张丽平被本县河南疃镇原党委书记石建设强奸后,到案发地丛台区公安分局刑警一中队报了案,详细描述了被强奸的整个过程。事发一个多月后,警察所作的询问笔录被人贴满县城的大街小巷。在长达两年时间里,张丽平多次找丛台区、邯郸市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反映情况,但一直没有结果。(5月20日《中国青年报》)
询问笔录中详细记载了强奸过程,涉及受害人的隐私,可以想象,这样的询问笔录被人在县城的大街小巷张贴,受害人及其亲属会遭受怎样的精神伤害。难怪张丽平在事发后,会有“当众被扒光衣服”之感,会做出自杀的举动。
这起发生于2008年3月22日的强奸案,侦破上似乎没有多少困难,因为案情简单,系“石建设趁张丽平酒醉之机,强行将张丽平衣服脱下,与张发生性关系”,所以,法院认定石建设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
相比于强奸案,询问笔录外泄案的侦破也不应有多少困难。一来,可以确定外泄发生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而在此期间,除了办案民警,“只有当时丛台区公安分局的相关领导调过卷”;二来,张丽平报案后,石建设多次找她,要求其撤案,并威胁说:“你报案时的询问笔录我都拿到了,你还告什么呀?”
毫无疑问,询问笔录被四处张贴,是石建设逼张丽平撤案不成而进行的报复。石建设当时作为犯罪嫌疑人,若无公安机关内部有人“泄密”,是不可能拿到询问笔录的。这样看来,是谁向石建设提供了询问笔录,一查就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