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李永恒夫妇的银行存款足以支付购房款,但是二人以不方便到银行办理手续为由,要求詹平彬支付购房款。詹平彬便指示中厦公司财务经理郭树权先后将近200万元汇至江苑指定的两个相关房产公司的账户,分别用于长期租赁(以租代买)博雅御轩和购买方圆明月山溪花园的房产。
2013年3月,李永恒夫妇又以信用卡不够额度购买机票为由,要求詹平彬向江苑的信用卡汇款7.5万元,2013年上半年,李永恒夫妇和其女儿李丹共向詹平彬索取现金4万元。
2013年三四月间,李永恒夫妇和女儿李丹在澳大利亚悉尼看中一处房产,为了筹钱购买,李永恒向詹平彬索取650万元,詹平彬通过地下钱庄将650万元兑换成100万余澳大利亚元,汇入李丹在香港开立的银行账户,李丹将该款转到澳大利亚用于购买房产。
3 女儿啥事不干月领两万港元
2009年底,李永恒、江苑夫妇和女儿李丹到中山市完美(中国)有限公司(下称完美公司)参观,完美公司为了讨好李永恒,提出聘请李丹作为完美公司的财务顾问,并约定每月薪酬2万港元,李永恒夫妇和李丹欣然接受。
于是,从2010年3月起,完美公司每月转账2万港元至江苑、李丹在香港开立的联名账户,一直持续至2012年8月李永恒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为止,转账共计60万港元。其间,李丹从未到过完美公司履职,也没有提供任何顾问服务。事后调查人员才发现,李永恒在参观完美公司期间,指示时任中山市国税局局长严宪生关照完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