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恒
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曾要老板送房、为女儿安排白拿工资的岗位。
退休两年多后,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永恒因为被控受贿近1000万元(无特别说明均为人民币),今天上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李永恒,1952年生,广东广州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在税务系统工作生涯近40年,曾积极推动广东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2001年10月起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1年12月,他改为担任该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直至2012年10月,李永恒不再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职务。
原以为就此安全“着陆”,但一年多以后的2013年12月14日,广东省纪委发布消息称,李永恒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李永恒的问题随后被抽丝剥茧逐一揭开。据悉,其在担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除了利用职务便利帮企业谋取利益外,李永恒还涉嫌让企业老板为其购买三处房产、为女儿安插白拿工资的岗位以及多次让各地市国税系统给予企业关照等。
起诉书上,检方指控其犯受贿罪,受贿款项达942万余元、港币65万元(共折合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