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多场合表示要关照同一老板
起诉书称,2000年时,李永恒时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之前曾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担任副局长一职的他,在省内国税系统很吃得开。潮州市中厦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厦公司)董事长詹平彬,便是其中一个“仰慕者”。
詹平彬通过熟人介绍,进而认识了李永恒和其妻子江苑(另案处理)并迅速发展私交。不久后,李永恒返回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出任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一职,詹平彬希望能够利用李永恒的头衔“谋取点福利”。李永恒也因为与詹平彬私交甚好的关系,多次在国税系统各级领导在场的不同场合表示对詹平彬与其企业的关心。
2004年7月,詹平彬邀请李永恒夫妇到汕头市与时任潮州市国税局局长利巨强、副局长张晓明和林国良聚会,李永恒在宴席间就表示詹平彬跟自己是多年的好朋友,要求潮州国税部门对詹平彬的企业给予支持和关照,利巨强等三人均表态附和。此外,2004年以来,李永恒曾多次邀请深圳市国税局副局长陈捷等深圳国税部门的领导与詹平彬聚会并要求深圳国税部门领导关照詹平彬。
为了感谢李永恒多年来的关照,2011年3月,詹平彬在李永恒的办公室送给其港币5万元。
2 退休半年内要老板买三套房
2013年1月,不再担任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一职的李永恒,与妻子江苑看中了广州市天河区博雅御轩C栋2701房和广州市从化区方圆明月山溪花园一组团洋房3栋1706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