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会说,通过城市旧房的拆迁能不能提供房地产支柱产业所需要的土地呢?是的,城市旧房的拆迁确实能提供一部分房地产业所需的土地,但显然无法达到作为支柱产业所需要的供给规模。一是旧房拆迁会造成旧房资源越来越少。二是有些旧房,或年头不长,或质量很好,或具有历史人文价值,不必或不能拆迁。三是由于中国城市的高房价,旧房拆迁或改造的成本与日俱增,政府在常规情况下也拆不起,如果政府采取强拆又会导致民愤。所以,靠旧房拆迁来提供房地产支柱产业所需要的土地,也是行不通的。
二、支柱产业必须保持大规模的有效需求,而中国房地产业的高房价遏制了有效需求。
中国支柱产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必须保持大规模的产出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产业的产出量就是这个产业市场的有效需求量。因此,中国房地产业要成为支柱产业,就必须在市场上保持大规模的有效需求,而这一点与目前中国房地产业自己的高房价相矛盾:高房价下缺乏有效需求。房地产住房的有效需求是指有购买力的住房需求,而住房购买力决定于房价收入比。房价过高,房价收入比过大,住房购买力和住房市场的有效需求就必然下降,从而房地产业就很难保持一个支柱产业所应当达到的产出量。随着房地产住房有效需求量的萎缩,高房价市场的有价无市,房地产业就难以作为一个支柱产业而存在。
有人会说,高房价问题是否可以通过房贷政策加以解决啊?是的,房贷可以迅速“提高”住房购买力和住房市场的需求,但房贷所“提高”的住房需求并不是或并不一定是真正的有效需求,因为房贷的前提是房贷者未来的收入会有保障和提高,也就是把虚拟的未来的购买力当成现实的购买力来做购房决策了。所以,如果把由房贷产生的这部分虚拟的购买力也当作住房购买力或住房需求,并由此来证明房地产业在高房价下仍然可以保持大规模的产出量,显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或风险。难道一个产出规模有很大不确定性或风险的产业能有把握说自己是支柱产业吗?何况这里还没有说到国家的房贷政策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