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12月26日,我国证券市场开始实施涨跌停板制度。制度规定,除上市首日之外,A股及基金在一个交易日内的交易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托为无效委托。后来,在B股对国人开放后,同样实行了T+1和涨跌停板制度。
(三)第一只亏损股、第一只停牌股与第一个退市制度
作为深交所的“老五股”之一,深原野(000005)于1990年12月10日挂牌上市。深原野在上市前已经是连续亏损三年,通过层层包装后在深交所闪亮登场。1992年7月7日,原野股票在深交所停牌。这是中国股市上第一只因为财务欺诈而被停牌的股票。1993年12月29日,原野公司重组为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1配1并3送1的送配股方案。1994年1月3日复牌交易。
沪市第一家亏损公司:一汽金杯。该股1992年上市,它是沪市除浙江凤凰外最早上市的异地股,但自1994年起公司业绩不断大幅下滑,1995年净利润出现2.54亿元亏损。
2001年2月22日,证监会依据《公司法》发布了《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首次明确规定了上市公司退市的具体操作程序:凡是连续三年亏损的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并给予一年的“宽限期”(次年便修订为半年的宽限期);如果在宽限期内仍不能扭亏为盈,则必须退市。据此,2001年4月23日,PT水仙有幸成为中国股市成立以来第一家退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