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便产生了所谓的近代民主。近代民主就是经选举而产生国会或议会,重大国事由国会或议会多数决定,并且产生竞选的政党,有的国家并由全民直选总统。这当然比专制政体大进了一步。但是,几乎在产生资产阶级近代民主的同时,就有一些主张自由的人攻击这种民主,他们以法国著名民主主义者卢梭为靶子,攻击近代民主只能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说:企图通过民主方式来保证主权的绝对权利,不侵害个人自由、个人利益,只能是一种幻想;他们批评卢梭的人民民主原则与自由原则联系在一起是一种致命的思想,民主必然扼杀自由。并且举出近代民主国家不仅在内部产生“多数人的暴政”,而且对外实行侵略弱小民族的政策。这些攻击民主的自称的自由主义者,以欧洲人爱德蒙·柏克、本雅明·贡斯当和托克维尔等人为代表(请参看李强着《自由主义》一书)。
西方哲学家罗素也加入了这种合唱。这种思想传到中国,恰当五四时代,后即中国首倡民主科学的时代,其代表人物便是北京大学教授张奚若先生,他也断言民主必然产生“多数人的暴政”,因此不足取。刚进入二十一世纪时,上海的王元化同志特将张奚若的观点重新介绍给国人,并且加以肯定。他写信给我,徵询我的意见。我回答民主本身固然有缺点,特别当它被资产阶级所运用,便产生弊病乃至极大的弊病是必然的,但是按人类政治的发展史来看,民主比之专制和极权,毕竟是一个进步,民主若掌握在人民手中,它便是通向自由的一个途径,就是在资产阶级手里,民主也会使社会生活有一定自由度。在这个问题上我和王元化同志最终未能取得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