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大家在大肆谴责这位“杨不管”老师的同时,不晓得看了笔者的补充又会做何感想。把“杨不管”只说了一句“你们有劲的话,下课后到操场上打”的简单劝阻与该校学生砍断班主任四指手指这两个事件放在一块,究竟又说明了什么?在现在这个人们的“报仇”、“记仇”心理强烈,老师得罪学生,或者说“管”学生太严就会遭遇报复的复杂年代里,“杨不管”难道做得还不够吗?
笔者认为,仅仅谴责杨老师是不够的。当我们在谴责“杨不管”老师的同时,是否该静下心来反思一下:面对学生在课堂上打架,杨老师为什么不去制止?“杨不管”老师事件背后的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凭心而论,无论站在哪一个角度,杨老师都应该管。《教师法》第八条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维持正常的课堂秩序,制止学生吵嘴打架是教师课堂教学的最起码的职责。过路成年人看到未成年人打架都应制止,何况为人师表的老师。从法律责任,从公民道德,杨老师都应是“杨该管”。然而,不知从何时起,现在的校园早已经不是净土,一些学校被黑恶势力渗透也不是新闻,校园暴力,拉帮结伙抢劫伤害早就有之。无巧不成书。刚看完这则新闻的时候,今天的另一则教授被打的新闻为这个事件做了很好的“备书”:7月10日下午,武汉江汉大学的三名教师却因拒绝了一名成教女生提前拿毕业证的要求,遭到10余名男子的凌辱和殴打,并写下限期发毕业证的“保证书”。(楚天都市报,7月12日)面对课堂上吵架斗殴的违规学生,教师之所以“不敢管”,而选择做一名忍气吞声、委曲求全式的沉默看客,固然与该校曾经发生的班主任批评学生遭遇报复被刀砍四指的恶性案例不无关系,但更深层次上不是缘于现行教育政策没有对正常批评教育与侵犯学生权利之间进行清晰、合理的界定而使教师在遇到类似事件时不晓得究竟该不该管、如何管、管到什么程度,心里没谱,缺乏标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