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4年起,已经连续三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问题的。今年的“一号文件”更是发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号召。“三农”工作,可以说是近几年中央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那么,“三农”问题究竟如何破解?有一个问题不时被提起,那就是该不该让农村土地私有化。
我认为,农地私有化势在必行。理由有六——
一,农地私有化有利于消除城乡壁垒、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农村要富裕,必然减少农民的数量。这一点早已是共识。现在农村有大约1.5亿的剩余劳动力,其中的大部分在城市或外地打工,但他们很难真正脱离农村,因为他们都还有“责任田”。对于很多打工农民来说,这份“责任田”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看似一份财富,却有无法变现,实际上成了城乡之间一道无形的壁垒,也成了限制农民个人自由的枷锁。“责任田”还像是贴在农民身上的一张标签,使他们在“身份”上与城里人迥然有别。有没有“责任田”,是“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主要区别。这种户籍管理上的二元体制正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基础。要打破城乡二元结构,首先必须消除“身份”上的差异,解除土地给他们带来的束缚。
二,农地私有化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产权明晰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在城镇,集体经济基本消失,中小型国有企业以明唽产权为核心的改制也接近尾声,大型国企的改制也是早晚的事儿。但农村土地的产权却在村民与村民之间、村民与村组之间不断地变换。虽然中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但由于婚丧嫁娶、生老病死、人口外流等原因,土地承包的不断“调整”不可避免,而且“30年不变”总还是要变的。市场经济体制以市场主体的多元化为基本,天然地排斥集体所有等公有制形式。因此,要明晰土地的产权,并在农村建设市场经济体制,必须打破农村土地的集体所有制,把土地的所有权落实到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