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私有化既然有这么多的好处,为什么还有人反对呢?他们的理由是什么?
最主要的理由是“土地是农民的保障”。持此论者担心,农民卖掉土地后,花完了钱又创业无成,会成为无地、无业、无收入的“三无农民”,由于农民没有社会保障,这样的“流民”可能成为社会的负担,甚至危及社会稳定。这种论调的逻辑前提就是“农民没有社会保障”,而这个前提本身就是不合理的。没有社会保障的农民卖地后可能沦为“流民”,为什么不让农民也享受社会保障呢?农民享受不到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本来就不公平,然后又因此不把土地的所有权交给农民,这不是双重的不公平吗?再者,农民都那么傻吗?绝大多数农民应该都明白:土地是自己的命根子,如果没有经过慎重的考虑,也不会轻易卖掉土地。其实,“责任田”对农民的保障能力也是非常弱的。君不见,很多有“土地保障”的农民上不起学、看不起病吗?
另一个重要理由来自意识形态。有人认为一旦土地私有化,就会重新出现大地主和雇农、佃农等。这是思想僵化的表现。“地主”肯定会重新出现,出现了又怎样呢?和“地主”一样,“资本家”也曾经被视为洪水猛兽,也曾经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现在不也重出江湖了吗?既然可以接受“资本家”以“民营企业家”的面目重新出现,为什么就不能接受“地主”以“农场主”等面目出现呢?
综合以上两种意见,我发现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持此论者在考虑问题的时候总是根据两个标准、两套逻辑,即城市可以怎么样但农村不能怎么样、城市是这样的但农村不是这样的等等。这种“二元思维”与“二元体制”可以说一脉相承。如果根据这种思维模式制定农村政策,那么城市与乡村永远是两重天、城乡二元体制永远也得不到根本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