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辛亥革命之时也曾有过彻底推翻满清的“革命”与虚君共和的“立宪”之争。最后“激进”的革命战胜了“保守”的立宪,枪杆子逼走了皇帝。然而,把皇帝打倒在地而未能改变专制的结构,这种革命是一种形式主义的革命。就辛亥革命而言,革命党人的“民主共和”观念固然是很浪漫很激进甚至很得人心,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只有审美价值而没有现实价值与实践意义。辛亥革命最大的功绩在于赶走了皇帝,但它最大的败笔也在于此,因为它的目的本应是推翻专制结构,却将革命的矛头集中指向了满人皇帝。事实上,在上个世纪的前半程,中国仍旧是需要皇帝的,毕竟历史是需要一个过渡期。就历史的发展而言,究竟是“革命”的效果好,还是“革新”的结果,这都需要时间去考验,一时半会不宜盖棺论定。暴力革命远不能带来国民幸福,历史上从来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历史的悲剧往往在于,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
一味的追求尽善尽美,得到的从来就是残缺的美(可残缺又算哪门子美呢)。对此,鲁迅先生曾深有感触的说,辛亥革命后,“我到街上走了一通,满眼都是白旗。然而貌虽如此,内骨子是依旧的,因为还是几个旧乡绅所组织的军政府……我觉得革命以前,我是做奴隶;而革命以后不多久,就受了奴隶的骗,变成了他们的奴隶了。”康有为曾说,”革命不是最佳途径,共和政体也不是唯一的选择结果。当前应该以‘唯一正当之手段,唯一正当之武器’,那就是改良式的君主立宪制”。他认为,帝制时期的国民“毫无政治智识,毫无政治能力者,不知要求为何物,不知当要求为何事”。换句话说,即使革命共和了,最终也不过是阿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