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也不是一开始就那么自由的,其有《防治煽动法》的历史,脱胎于英国王室为钳制公众舆论对其的批评,到了新大陆,美国人有点生来自由,但摆脱旧传统是需要时间的。从书中介绍的情况,美国在沙利文案之前的历史,虽然没有中国清朝的文字狱,动辄批量掉脑袋,然而,法院会偶尔把人投入大牢。言论入罪,文字入狱,在几十年前的美国,不算什么新鲜事。
倾斜的天平
沙利文案的背景是美国娘胎里带来的阵痛:种族隔离。虽然通过南北战争,解决了奴隶制的问题,但是,黑人作为二等公民,仍然通过一些制度性和非制度性潜规则(文化),把黑人隔绝在主流社会之外,这就是隔离且平等的政策,法院认为区分黑人学校和白人学校是平等的。伟大的马丁·路德·金博士,生逢其时,表达出了ENOUGH IS ENOUGH(我们受够了)。北方的一些知名人士在纽约时报刊登了一个广告,批评南方的阿拉巴马州政府。阿拉巴马州主管警察的专员沙利文,就利用当地法院,起诉纽约时报,当地的州法院合理利用了州法,把诽谤案的管辖权留在当地。
一旦地方政治势力、地方利益纽带介入法院,法官就明显成为运动员,甚至会把辩护律师赶出法院。在特定情形下,美国南方的州法院,为了维护其白人至上主义,法院就失却了中立性。这种种族歧视思维下的政治正确,扭曲了司法,要改变这种局面,有时需要外来的动力,在美国就是北方的联邦最高法院,在第一次北方通过枪炮废除了南方奴隶制后,之后靠的是理性的法律,改变南方的落后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