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色撩人
近来,很少有这样的书,能撩拨我心,看着书,居然想做一个新闻侵权的案子。
在闷热的武夷山火车站,手捧此书,从开始的心情抑郁,到后来的跃跃欲试,明知大洋两岸是不同司法体制,仍不能自已。如我友张培鸿说,“如果给我同样的刑事司法体制,我不会比老美差”。如今,他只能在老美那里望梅止渴(访问学者)。
吾辈法律人,若不想临风洒泪,对月长嘘,只得扼住命运的咽喉,自己折腾,厘清言论自由的边界的重任,平衡诉辩双方的权利,当在未来这二十年。只有在舆论压力足够大,刑诉法的修改才会有实质性的进步,从这点来说,这本书在中国的启蒙作用,也算生逢其时。
坦白说,我们现在言论自由的尺度在大幅增大,当然主要是指网络上,尤其在微博出现之后,广场效应涌现,上微博的人慢慢习惯了谣言、谩骂、指责、拉黑、删帖等,平时HOMEALONE时,难得遇见的事,现在习以为常,言论自由扩大的同时,言论自由的界限就越来越重要。一如车子增多,就必须有复杂的交通规则。国家没制定新闻法,目前全靠最高法院两份过时的司法解释,这需要我们自己来揣摩言论自由的边界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