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收效甚微。命令下达后,在不到一个月时间内,从四月下旬到五月中旬,中南局这四个省又处死了5万多人,且大多数没有经过省委批准。由此看来,解铃还需系铃人。要纠正大捕、大杀的无序状况,还得毛泽东亲自出马,发指示纠正才能见效。
毛泽东对杀人越来越多而且已经失控的状况开始感到担忧。4月20日,他致电各中央局书记,要求控制杀人比例:“虽然2月中央会议决定先规定杀人数以人口千分之零点五为准,但是现在西南已达到千分之一,中南和华东的某些省亦达到千分之一,个别地方已超过。一般地看来,华东、中南、西南三大区似乎均须超过千分之一的比例,才能解决问题。但是,超过太多似乎不妥。柳州专区要杀千分之五,显然是错误的。贵州省委要求杀千分之三,我也感觉多了。我有这样一种想法,即可以超过千分之一,但不要超过的太多,不要规定一般以千分之二为标准。而(应)将许多犯人列为无期徒刑,离开本县,由国家分批集中,从事筑路、修河、垦荒、造屋等生产事业。例如西南区准备再杀的六万人,杀掉三万左右以平民愤,而将其余的三万人左右分批集中生产”,“如果以人口千分之(零)点五计算,西南、中南、华东三区就有15万人以上,是一批很大的生产力”(就是说,如果这三区按原来计划杀人比例控制在千分之零点五,就可以少杀15万人以上,而实际上都超过千分之一,如果达到千分之一点五,则多杀30万人——笔者),“贵州省委要求再杀二万二千至二万五千,我们可以允许他们再杀一万多一点,留下一万多不杀,已经超过千分之二的比例,已是按照贵州这样的特殊情况办事,已经算得准和狠了”(以特殊情况为由,允许贵州突破千分之二的比例指标,那么就意味着其他地方突破指标多杀也没有关系,纠正错误不坚决——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