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由之三,李乐斌这一枪,打开了一个轻易滥用公权力的潘多拉魔盒,情节恶劣,造成了中国公民对公权力滥用的恐慌和社会群体的割裂,理应判处死刑,但考虑到徐纯合在抢到警棍行使正当防卫时,也有一定的防卫过当过失。所以,于法、于情、于理,应判处李乐斌死缓或无期徒刑。另外,徐纯合上有老下有小,应赔偿各种费用180万元人民币给徐纯合家属。
为什么很多国家为了保住一条普通公民的性命,发动全国总动员,寻找各种救命资源,耗资千百万也在所不惜?!为什么“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怪象,一直在中国各地不断上演?!为什么手握公权力的警察可以草菅人命?!为什么群众的生命,因为公权利强加的一些简单理由,而被轻易剥夺?!为什么此案并未因官方公布调查结果而烟消云散,反而继续发酵,不断向纵深演绎?!
因为,此案在中国法治进程中,成为一个关键节点;因为,此案将直接或间接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的生命和命运!
这个案例,值得所有的中国人深思!李乐斌一枪打死了徐纯合,也打醒了中国普通民众。希望李乐斌这一枪,能打醒中国执法机构,能打醒中国既得利益集团,能打醒14亿中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