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想到我所在的学校:我来这里工作的二十里,三次被决定取消户头——跟45中合并,几年之后又被决定合并入三职专,虽济南市政府都下发了文件,但拖拉的作风挽救了学校、保住了学校的名头没被取消,但几年后又被决定合并入五职专,也好在政府和教育局不管做决定还是做事没有执行力。学校的名头又莫名其妙的保住了。这不,教育局又做出了一个决定:继续保住学校的名头,不合并了。
学校要独立发展,首要的是能制定自己能实现的目标,这一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做到了,让我非常不解的是:学校里既然没有人能制定能实现的目标,更没有具体而微的管理举措(而这些东西,我都在年年“上书”给领导主动在学生群体中起主要作用的文章里,详细的描述了),他们是怎么判定我的所作所为是不是正确,所设立的目标能不能实现的呢?我可是根据我的能力、我自己能做到并且业已在实践上切实的经验之上,构建的行为准则和学生学业管理目标的呀。别人——任何一个人都可以质疑我:提出自己的看法、表明自己是怎么实践的,达到了什么目标、欲实现什么目标,这是你根据自己懂得的事、明白的了的事做的判断呀,你不能一直根据自己不懂的、自己不明白的事来判定他人呀。
我从来不树立私敌,我上面所言句句属实,稍有遗憾的是:这么多年年我一直没有得到施展抱负的时空,致使学校年年造就过半数不合格的学生,实在是罪孽啊。你反对我,明确出你正干什么、要到达什么目标,你的行为能不能达到目标,这才值得反对;不然,只能根据自己不懂的来判定他人了,岂不荒唐?此等人,也能干教育吗?只能年年坑害他人、误人子弟而茫然无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