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马三家仍在接收劳教人员的事实,以及尚在劳教所中羁押的同伴的境遇,却使她们心有余悸。马三家女子劳教所,是辽宁全省女性教养人员集中羁押的地方。个中情形,远非“劳动教养”四字所能传达。她们在高墙内的生活轨迹,借助记忆、身体创痕和以各种方式带出的物证,加上部分诉讼文书、律师笔录,以及知情者的证言,约略得以还原。入院2007年8月初,王玉萍在拘留所关押十天后被送进了劳教所,当时她患有子宫肌瘤,裤裆和留到腰际的头发都被出血浸透了。入所时要体检,王玉萍自述扶着墙勉强接了尿,医生眼皮不搭就说这是尿,“我说这是血啊不是尿,她就说‘扔了’!”按照公安部1982年发布的《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严重病患或丧失劳动能力者,劳教院不能接收。锦州医学院附属一院在2007年3月出具的一份诊断书显示,王玉萍身患重度贫血、子宫肌瘤,需要输血。
但王玉萍仍旧被送进了马三家。入院之后,由于无钱,劳教院没有为其治病。十天中,下身流血不止的王玉萍被要求每天出工干活,给棉衣打包,一个心肠好的队长吩咐学员找来破棉花垫在她身下。一直等到丈夫卖了父母的房凑够了钱,王玉萍才被送进医院动手术。朱桂芹是抚顺人,1998年曾患结核性脑膜炎,留下脑梗等后遗症。因为哥哥朱传清在劳教期间遭殴打造成重度脑外伤致残,朱桂芹多年上访,于2004年4月16日被押入马三家。入所时没有检查身体。2003年6月底,抚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曾对朱桂芹做出鉴定,认定她患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一年。此时距这份鉴定表的时限还有两个月。但朱桂芹仍被分配到了劳教所二大队。当她提出“身体有病,有丧失劳动能力证明”,随即遭到了体罚。身患疾病或者残疾之下“入院”的,还有盖凤珍、高凤兰和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