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可靠消息:山东记者齐崇淮在即将出狱时,再被滕州法院以“敲诈勒索”和“职务侵占”漏罪加判有期徒刑9年(执行8年)。滕州法院的做法令法律界及社会各界震惊,也引起广泛关注和强烈抗议。大陆律师指,滕州法院对齐崇淮的再起诉违犯法律常识和国际上禁止双重处罚的原则。受访律师表示,重庆李庄案“漏罪”最终被取消,被认为多少还顾及法律的脸面,而滕州为了报复齐崇淮,胡乱追诉,硬判乱判,连遮羞布都不要了,撕得干干净净。律师同时呼吁全中国的律师、法律工作者、公民大众及广大网民睁开良心的双眼,集体围观案件,通过大众集体的努力,救齐崇淮出离水火!辩护律师:重复起诉反法律常识及国际原则
近日,刘晓原及王全章律师对“齐崇淮涉嫌敲诈勒索罪、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词在网络公开发表。王全章律师对大纪元记者表示,辩护词代表了他们的观点。“辩护词”从事实和程序两方面剖析案件,指滕州检察院指控齐崇淮是“对同一个行为重复起诉,违犯了法律常识和国际上禁止双重处罚的原则。” 在事实部份,辩护律师表示,关于“敲诈勒索罪”,公诉人(滕州市检察院)提交的任何证据没有一项能够证明齐崇淮采用了要挟、威胁的方法主动索要财物,基本上都是地方政府、党委宣传部门主动公关“灭火”,这实际上是一种行贿行为,而且这种行贿还带有某种程度上的强迫性。实际是齐崇淮“被受贿”。辩护词中说,令辩护律师感到惊奇的是,“公诉方提交的证据目录中,竟然没有一项被害人陈述的证据!”对滕州方面所称的“漏罪”,辩护词指,“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涉嫌的犯罪,即不属于漏罪,也不是新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