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地球人都知道的说法:眼睛是心灵的窗口。
眼睛可以说话、传神,传达内心世界的想法,尤其适于传达友情和爱情:那是你的眼神,明亮又美丽,啊--友情天地,我满心欢喜!
但世上总有意想不到的事,北京律师李庄跑到重庆去为黑帮老大辩护,因为有意无意间眨了一下眼,被指控指使当事人翻供,以伪造证据罪妨害作证罪获刑两年半。
宣判之后,国内某一法学泰斗出来点评:开庭审判、实体程序,整个案件的审理无一处不公正,定罪量刑,都准确无误。因为选择了一个大的审判厅,允许许多人旁听,庭审过程中给被告的辩护人和被告本人以充分的辩护权利。至于是否采纳辩护意见,那是法官的神圣权力。因为根据法治精神,法院和法官是独立审判的,任何人和组织不得干涉。
与惯常的久审不决不同,这次很快就下了判决,可以认为,李庄案已被列为本次重庆打黑集中审判的一部分,突出的特点就是快而“准”!
李庄案虽有了一审判决,但此案并没有结束,也许才刚刚开始,其意义和影响也将更为深远。
我们不仅要问:李庄会见当事人时为什么要眨这一眼?因为有些话他不能说出来,有警察在旁边听着,他不好说。难道他不知这一眨眼的厉害?可能以前经常如此这般的眨,已成了执业习惯。不如此眨眼不好挣钱,一切因为钱!还有当事人的利益,他也要维护。而这次他错了,有比眨眼者更厉害的角色,可能还存在着更大的利益,因此,只能出卖眨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