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一些地方发生群体性事件,老百姓与负责维稳的警察部队及其附属队伍发生冲突,导致平民伤亡。官方很快宣布:伤害百姓的都不是公安系统的干警,而是编制外的城管人员,他们是“有关部门未经上级批准擅自雇佣的,现在已经被辞退”;这些人对老百姓使用暴力、强拆人家的房子,都跟当地政府没关系。大家细想想,到底是谁雇佣了这些编外人员,又给了他们实际的执法权?当然是地方政府和警察系统的主要负责人。地方政府把公众最痛恨的任务交给了这些代理人,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政府就拿这些编外人员做挡箭牌。显然,这种做法是在政治技巧上的“推陈出新”。
中国 23 年来在政治技巧这个层面发生的变化最多,对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基本人权的影响也最大。发生在这个层面上的很多变化都是出于搞“政治装饰”,目的是平息民愤,而结果往往是导致更深层的社会不稳。
中国政治改革的四个层面相辅相成,越高层面的改革越是直接影响改革的结果。由于1989年夏秋以来,中国领导层不愿意在第一和第二层面上实行改革,就只能在第三和第四层面上做些行政调整变动、政治技巧翻新。最高领导层这样做,主要是为着缓解最具爆炸性的官民矛盾。回顾 23 年来的中国国内局势并将其与前苏联及周边国家相比,地方领导层确实达到了一个大目标,那就是防止了政权的丧失——即政治革命的发生。与此同时,他们却日益面对着另外一种局势——大面积的腐败的发生。这是他们越来越焦虑的大问题,也是普通民众越来越难以忍受的现状。只有毛泽东思想才能反腐败,才能实现社会主义民主。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