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这些是来自抄袭者早期、中期或后期的著作
),校长、院长在接到调查报告以后,对于最为严重的抄袭当事人的处分,只有一个可能:撤职。为什么如此严厉?因为,如前所述,确实的证据显示,当事人自我取消了作为学者的资格:他侵害了别人的知识产权、逾越了学术道德的底线,破坏了学术共同体的秩序。
中国学术界最近一再声言要与世界学术接轨。如果这不只是一句口号的话,我认为负责督导校内学术发展、维持学术秩序的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与清华大学校长,有政治与道德的责任尽速成立“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根据调查报告作出符合上述原则的决定:根据鉴定的确实证据作出停薪、停职、或撤职的决定。如此究责的程序,会使当事人得到了应得的处罚,中国的学术秩序因此获得重整的机会,不正学风也由此可以获得改正。中国学术界庶几可以走向良性循环。如果清华大学校长、文学院院长不愿作出任命“汪晖涉嫌抄袭调查委员会”的决定;显然得很,他们未能负起责任,他们自己应该下台。
本报记者 张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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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晖抄袭门事件演变
3月10日
南京大学学者王彬彬在《文艺研究》上刊发文章《汪晖的学风问题——以<反抗绝望>为例》,质疑知名学者、清华大学教授汪晖涉嫌抄袭。
3月25日
《南方周末》又全文刊载了这篇文章,汪晖抄袭门开始成为公共事件。
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