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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文革”结束,中国人民从极端的政治高压中解脱出来。在沿海一带,老百姓们通过境外的亲朋好友接触了更多的信息,加上阶级斗争的枷锁开始松懈,一种前所未有的躁动在民间浮现出来,“逃港”高潮再一次来临。从1976年开始,“投港”的恶性事件和人数逐年大幅度增加。比如,在1978年,共发生“逃港”事件9.7万多人(次),逃出1.8万多人,到1979年上半年,仅1至5月间,同样的数字便达到11.9万多人(次)和2.9万多人。
较之以前,这几年的“逃港”事件来得更广泛,来得更嚣张,甚至引发了局部的社会恐慌。“文革”中,“逃港”人员主要由三部分构成,即困难群众、知识青年和“阶级异己分子”。如今,“逃港”群体越来越广泛,不少普通市民、基层干部,甚至一些十多岁的中学生都加入了这个队伍。在广州,各个收容所中便经常能看到成群结队的因偷渡而被遣返的少年。在珠三角很多地方,“偷渡”更是成为公开的秘密。哪家有人“偷渡”成功,家人不仅不避嫌,反而会在外人面前炫耀,更有好事之徒会大摆筵席,大放鞭炮,以示庆祝。番禺县的沙湾大队,还出现了以生产队长为首,党支部书记和治保主任全部参与的偷渡事件,他们乘船外逃之时,竟还有数十名村民到海边饯行。惠阳县的澳头公社新村渔业大队,一共才560多人,短短几个月就有112人偷渡成功,大队党支部的6名支部党员,除一名妇女委员外,其余5名都偷渡去了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