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重庆市彭水县教委职工秦中飞因编发《沁园春·彭水》的短信词,涉及当地两起群体事件和三项烂尾工程,影射了县领导,被警方以涉嫌诽谤罪拘捕。秦中飞被羁押29天后,警方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对其无罪释放,并给予国家赔偿。这就是震惊中外的“彭水诗案”。
如今,发动“诗案”的“主角”先后调离彭水,人们对“诗案”渐渐淡忘了。可最近有消息称:彭水有关部门作出决定,秦中飞调某乡镇中学担任副校长。并称“试用期一年,如果称职则继续留任,不称职则就地免职”。
秦中飞被“提拨”还是“踢趴”,“诗案”终结还是仍在延续?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笔者本不想枉加推测,但有些话敝不住非得说出来不可。
从职位上看,普通职员是“被人管的”,而副校长是“管人的”,两者政治、经济待遇不一样,普通职员调任副校长是提升。但从当地官员的工作习惯上看,从城里到乡镇的确有被“贬”的成分。县级机关干部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在重庆主城区置有房产,每缝星期五就匆匆忙忙往市里赶,度过“完完整整的双休”后,于星期一返回工作岗位。百姓深知这一基本规律,所以在星期一上午和星期五的下午基本上不到机关办事。乡镇机关和学校的干部效仿县级机关干部,大多在县城里购买房屋,每逢周一“下乡”,周五“回城”。在乡镇工作的官员,除个别有机会提升的人外,绝大多数宁愿放弃职位进城当个普通职工(当然,能当个平级或者高一级的“官儿”更好)。比如,有镇长、书记进城降级当副局长、科股长甚至一般职员的,有派出所所长进城当普通民警的,也有中学校长进城当教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