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兴则国家兴,教育强则国家强。随着社会发展和新技术的推动,包括在线教育在内的培训
行业展现出了蓬勃活力,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更凸显作用。然而,在线教育作为新兴模式,也存在着诸多不规范的现象,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的统计,3年来该院已审理涉互联网教育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近千件。
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海淀法院结合辖区内互联网教育培训
著名品牌
及新兴机构密集、知名高校众多、各类出版社云集的特点发布了涉教育类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旨在以司法为抓手,保护
与教育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促进教育产业有序发展。
淘宝买课件转手卖
侵犯著作权应赔偿
姜某是从事国际汉语教师资格面试的教师,通过淘宝分期销售其网络辅导课程。管某通过淘宝购买该试听课程,后在“闲鱼”闲置交易社区出售课程的讲义和视频。姜某认为管某的行为导致其重大损失,诉至法院,要求管某赔偿其经济损失45万元及公证费4000元、律师费8000元。
对此,管某辩称,涉案教学课程是根据教材和真题总结形成的考试类型的辅导内容,传授的技巧和方法独创性较低,其已向姜某当面致歉,且因销售量低,获利甚微,希望取得姜某的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