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那年,我才17岁。
17岁的我,已经鬼混了3年多。
我是典型的留守儿童,从来不记得那对两三年才回一趟家的父母究竟长什么模样,他们闹离婚、不断地为钱吵架打架,把我和弟弟妹妹扔给奶奶,让我们在奶奶的笤帚和谩骂下扭曲地长大。
我成了方圆几里有名的小太妹,很早就学会抽烟喝酒,甚至打人。
那时读初三,有一搭没一搭地上着学,贫穷和无知让我像野猫一样凌厉而具有攻击性,同学怕我,叫我大姐大,老师不管我,由着我翘课、打架、交男朋友。
丁浩是我的男朋友。
他是个小混混,他哥丁成办了一所武术学校——其实就是专收留守儿童,他们跟我一样,安不下心读书,不甘心种地,又不够力气出门打工挣钱,一身乱窜的荷尔蒙总得有个地方发泄。
我常跟着丁浩在武校混,那时的我留着短发,瘦骨伶仃,却强扮豪气干云,跟他们喝酒、勾肩搭背、称兄道弟,没人叫我王夏丽,丁浩叫我老婆,丁成叫我弟媳妇,其他人都叫我大师姐。
没人管的日子里,我自由得令人发指。
跟我比起来,大我两岁的丁浩胆小多了,我们玩了三年,无数次学大人的样子接吻拥抱乱摸,但是最后一步,他始终没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