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非境遇性的存在
史料记载中也有并非境遇性女同性恋的例子。明末女子冯小青与进士杨廷槐夫人的恋情是详细见于记载的一例。她的《寄杨夫人书》缠绵徘恻、悲婉动人。冯小青嫁给杭州冯生做妾,遭大妇嫉妒而幽居于别院,与杨夫人之间的爱情终以她18岁的早逝结束。冯小青的《杨夫人永诀别书》写道:“驰情感往,瞻提娣慈云,分懊嘘寒,如依膝下。糜身百体,未足云酬,姊姊姨姨无恙?尤忆南楼云晓,看灯谐谑,姨指画屏中一凭栏女,曰:‘是妖烧儿倚风独倚,恍惚有思,当是阿青? ’ 妾亦笑指一姬曰:‘此执拂狡鬓,偷近郎侧,毋乃似株?’于是角来寻欢,缠绵彻曙;其拙集小像,托陈岖好藏,觅便驰寄。身不自保,何有于零膏冷翠乎?他时放船堤畔,探梅山中,开我西阁门,坐我绿阴床,纺生平之响像,见空帷之寂?
是耶非耶,其人斯在!”在这个例子中我们也可以看到传统封建思想在古代中国的至高地位,女性本身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更加无法挣脱婚姻的枷锁,而这使得中国古代女同性恋者的命运更为曲折坎坷。
如果说皇后、宫女、妻妾之间的同性恋行为可能是境遇性的话,明清两代南方盛行的女同性恋现象则完全是自发的。相比之下,这种同性恋关系就稳固得多。广东顺德的养蚕女互相结盟,敌血为约,永不外嫁。她们结为姐妹,亲如夫妻,祸福与共,终身不渝。居住在称为“故婆屋”的房子里,这里男子是禁止入内的。她们结盟的仪式叫“梳起”。举行这种仪式时,像新娘出嫁一样,将做姑娘时常留的大辫子梳成别的发型,到寺内神前当众杀公鸡喝血、拜神发誓。凡是经过 “梳起”的女子一切婚约均属无效,而男家也不能强娶,但可以索要赔偿聘金和重新订婚的费用,这费用由结拜姐妹共同承担。不论养蚕女之间是否是真正的女同性恋情谊,这一现象都极大地挑战了封建男权的威严。
广东顺德缫丝产业较为发达,因此这些养蚕女能够在经济上独立,从而摆脱封建制度下女子受父母之命成婚的命运。我们必须重视经济基础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影响:当女性被剥夺社会性成人身份、失去经济独立的机会时,在家庭这一单位内她必然是受压迫的。而当女性拥有收入来源、不需要依附于家庭才能生存时她就有了反抗社会对女性的性别想象的机会。
3、文学作品中的女同
作为社会现状的一面镜子,文学必然会以各种艺术形式对女同性恋现象加以反映。清代戏曲家李渔所创作的《怜香伴》是中国古代描述女同性恋的代表作品之一。在《怜香伴》剧作中,李渔通过“香咏”、“盟谑”、“缄愁”三出着重描写崔笺云与曹语花这两个女人之间的情,互慕诗才、拜堂成亲、相思成疾,让人感动。为了达到相守的目的,崔笺云不惜牺牲丈夫的功名,改换身份,混进曹府,而曹语花对崔笺云也是一直念念不忘,为伊消得人憔悴,衣带渐宽终不悔。经历重重的磨难与波折,在剧作第三十一出“赐姻”中,通过范介夫对曹语花的迎娶,崔曹之恋终于修成正果,她们可以名正言顺地长相厮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