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警最重要的工作应该还有对网民的虚拟网络财富的保护,虚拟财富包括网络游戏者的分值或币值,博客作者的网络文章与点击率,纸媒或网文的版权保护等等。由于这些涉及到经济收益,所以网络警察应该更为细分,还应该专设网络经济警察以解决网络经济方面的纠纷。
有关部门大力提倡的网络实名制,也可在网络执法过程中得到体现。对那些发表文章或跟帖时使用后台实名注册的网民,警察应该给予作品版权保护。国家可以不强制实行网络实名,但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提倡网络实名,以增加网民的责任感。只有承担责任,才能得到社会有效的保护,将网民的责任义务与权利有机地联系起来。
网络警察是管理网络虚拟社会,也是为网民服务的。希望网络警察对网络言论保持客观宽容的精神,而对那些无恶意的消息散布者甚至没有造成社会损失的消息散布者,最好实行分级处罚的方式。比如,初级为网络警告,网络警察在有关网站里发布对某个网民的警告,并告知广大网民,其言论为虚假消息,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第二级警告为发函警告,直接将信函发到散布虚假消息者手上,并让其保证不再犯类似的错误;第三级警告是登门警告,并做出一定的处罚,这种警告针对恶意发布信息或利用网络进行攻击谩骂而不思悔改者。三级警告之后,对那些恶意违法者,就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拘留或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方式。吴祚来北京学者
2007年09月03日 08:41:21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