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虚拟社会里配置警察,可以说是一种执法形式上的进步。但警察处理任何事务,都得有法可依,依法处理,而网络空间里的许多问题,却难以找到法律依据。因此希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出台一部相关的法律法规。 北京市公安局推出的“首都网络110虚拟警察”于9月1日起开始在门户网站上“上岗执勤”,12月底在全市网站、论坛上实施,网民如果有针对虚拟社会上的报警求助,只需点击该动画,便自动链接到北京市公安局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网站,便于及时报警或求助。
在网络虚拟空间或虚拟社会里配置警察,可以说是适应网络虚拟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一种执法形式上的进步。网络虚拟社会在中国发展已有十多年的历史,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虚拟社会形态,由于只有各家网络自行管理,所以网络空间里基本处在一种网络丛林状态,网络欺诈、网络暴力、色情几乎无所不在,还有恶意攻击、恶意软件、恶意邮件也肆虐网络,对网络文化健康发展形成伤害,也是对网民的一种无形伤害。
网络虚拟警察有了,网络虚拟社会里的行为规则又如何制定呢?警察处理任何事务,都得有法可依,并依法处理,而我们网络空间里面临的许多问题,却难以找到现实法律方面的执法依据。显然,国家在虚拟网络社会中的法律与规则制定严重滞后了。在网络警察出现于虚拟社会之时,希望有关部门也能尽快出台一部相关的法律法规。
网民需要什么样的网络警察呢?
首先,网警要打击网络病毒的散布者,要有行之有效的手段与技术,及时发现并打击网络黑客,以减少网络灾害,有力保护网民;其次是对网络非法经营与网络欺诈给予打击;再次就是净化网络文化空间,将散布色情、暴力信息的网站及时关闭,并进行严厉处罚,对在网上跟帖以及攻击谩骂的恶意网民,则要查封其ID(个人上网号)或给予警告。含污染水分太多的网站无益于网络文化,反而对网络空间是一种损害,所以网络警察要有切实可行的方式,限制网络不文明内容出现,挤掉网络空间的有害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