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至2004年2月,以吕中楼为首的“沁和煤业有限公司”又以超低的价格先后将沁水县永安煤矿、南凹寺煤矿、端氏镇曲堤煤矿、中村镇北庄煤矿以及刚刚改建完的中村煤矿一并吞入,使20万沁水人民根本利益乃至国家资产遭受了巨大的损失。
在沁水采访期间,有许多居民告诉记者:“在山西,我们这儿煤资源最多最好,可我们也最穷,国家的钱都进了个人的腰包,你看看这县城哪有个样子。”
2001年12月10日,由县国资局代表“三矿一站”四家国有企业与四家外来的民营企业(中国和平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大通实业有限公司、北京润新投资有限公司、晋城中嘉煤炭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共同组建“沁和煤业有限公司”的《合作协议书》。该协议将价值数百亿的“三矿一站”四家国有企业缩水评估为4.2亿,将经营性净资产权确定为1.27亿,并拿出其中的5000万作为“沁和煤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而剩余的7700万,由这个尚未组建的“沁和煤业有限公司”在4年内分8次归还给县政府。
如此“国企改制”的结果是:价值数百亿的“三矿一站”的四家国有企业,仅占25%的股份。而四家外来民营企业却占有了800亿国有资产的75%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