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千亿矿产被私分始末
有着如此丰厚的煤炭资源,却还是一个穷县。
山西省沁水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晋城市西北部,是太行、太岳、中条三大山系衔接处。沁水煤田跨太原、寿阳、阳泉等20余市、县,面积近30000平方公里,是中国无烟煤、化工用煤和炼焦煤最大的供应基地,也因此被记载在中学生地理教科书上。
其中,沁水县嘉丰镇南凹寺村煤矿是1976年全镇27个行政村的农民在镇党委的带领下,历经五载,创办的一座乡镇集体煤矿,1983年正式投产。截至1998年,该矿已拥有2.87平方公里的开采面积,可采量1260万吨,年设计生产能力15万吨,服务年限84年,资产总值达65亿元。
在国有企业改制的过程中,“国退民进” 、国有资产出售,是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相互对流,实现国有经济合理布局的过程,而其中不可避免的国有资本的减持、贬值问题,成了目前政府工作的难点,更是法律界、企业界和百姓关心的热点。
自2003年起山西省沁水县“三矿一站” (永红煤矿、永安煤矿、侯村煤矿、嘉丰煤炭集运站)的改制所引发的诸多问题发生后,便频频被新华社等主流新闻媒体曝光,种种质疑表明,这起国有企业“改制”通过非法渠道,已造成800亿国有资产的流失。
面对这么大数额的国有资产流失,改制中的职工和部分老干部,为了自己和国家的利益开始了漫长的上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