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五毒”到底是什么?
“五毒”的定义、所指,一直存在着很大的争议,堪称众说纷纭。例如,有人说是“吃、喝、嫖、赌、抽”,也有人说是“坑、蒙、拐、騙、偷”,更有人说只是“蛇、蝎、蜈蚣、壁虎、蟾蜍”。
说来说去,我们不得不追根溯源、说说最初意义上的“五毒”。
最初意义上的“五毒”,是指五种主治外伤的药性猛烈药物。
《周礼·天官》说:“疗伤,以五毒攻之。”这里说的“五毒”,就是石胆、丹砂、雄黄、礐石、慈石。在这五种药材中,石胆主金创、诸邪毒气,丹砂主身体五脏百病,雄黄主鼠瘘,慈石主周痹风湿。可想而知,“五毒”之名张牙舞爪,面目狰狞,但却有救人性命的效能。说是五毒,却可以毒攻毒,最后成了五味良药。
这是题外话,分明与我们所提的“五毒”,没有太多的关系。
二、认识“五毒”
笔者提出倡议、反对的“五毒”,出自一句完整的粤语民谚:“嫖赌饮荡吹——‘五毒’俱全,死有余辜!”
由于这一民谚是以歇后语的形式流传的,且这句民谚与笔者所要倡议反对的社会丑恶、腐化现象十分形象、生动,贴切相符,故引用其完整的概念,分别概括“五毒”为“嫖(嫖娼)、赌(赌博)、饮(酗酒)、荡(放荡)、吹(吸毒)”。
那么,下面让我们一一注解这“五毒”的含义,这样可以使我们能够更进一步地了解、认识“五毒”,初步懂得“五毒”的巨大的危害性:
1.嫖(嫖娼):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笔者认为,这是狭义上的、社会普遍现象商品交易意义上的“嫖”;而当下社会事实上也普遍存在的“权力寻租”的“通奸”,其性质与“嫖”别无二致,不同的是“不特定”与“特定”的区别,然“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是完全相同、且数额更加巨大,危害程度更加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