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新加坡、香港经验的接轨上,这个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拟向三中全会提交审议的“383”改革方案,似乎只接轨了其经验的一半,它的另一半则被选择性地模糊、规避起来。
国家行政学院竹立家教授披露到,新加坡、中国香港的廉政年金制度能够有效,与其严密的干部财产公开制度是分不开的。
对于这种新加坡、香港廉政经验的另一半,这个新一轮改革的战略报告规划到,要率先从公共部门及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新提拔干部做起,加快官员公布个人财产进度。
究竟哪些官员应该加快公布个人财产进度呢?这又是一个争议的关键点。
这种提法本是就很模糊,它没有说清楚哪些部门算公共部门。从广义上讲,所有的政府部门都应该算公共部门。如果是所有的政府部门、国企领导班子都加快公布个人财产进度,这当然是最值得我们肯定的做法,也是最能提升政府社会公信力的一个聚焦点。但如果是暗藏防火墙,实行“老人老规矩”、“新人新办法”,只是在新提拔的干部中推行,这可能意味着一大批拥有不明财产的干部游离这一新规之外。这样,廉洁年金对官员廉洁的正向激励就可能无法正常作用,更甚者,也还真的可能异化为官员群体的那种大锅饭式的体制性福利。
2013年10月29日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