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迪拜债务危机的一点质疑与猜想
迪拜,一座石油美元堆积的海上之花;却因债务危机,有可能成为末路狂花。
l 以讹传讹的债务危机
迪拜已披露的到期债务约590亿美元,评级机构穆迪估计,迪拜的债务总共约有1000亿美元。美国布朗兄弟哈里曼银行的数据显示,不包括迪拜债务,今年6月底全球各银行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债权总计约1230亿美元,欧洲的银行占72%,其中英国占41%,美国和日本的银行分别占9%和7%。债权人大约有全世界70几家银行,包括英国渣打银行、汇丰银行、莱斯银行集团和苏格兰皇家银行等著名跨国银行巨头,我国的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也持有一些债权。
经过简单计算,可以知道,平均每个债权人的债权约有15亿美元,数额虽然不菲,但对银行的安全性尚构不成实质性影响。1000亿美元对于迪拜、阿布扎比、阿联酋也实在算不上多大的负担。更为关键的是,是次债务没有被金融衍生工具杠杆化。因此,对迪拜世界目前的处境,只能说碰上了债务困难,构不成债务危机,更谈不上金融危机的延续之说。
问题就诡异在,一次债务困难,为何被无限制放大?退一步讲,债务危机为何在此时、此地,以此种方式爆发?
l 对危机爆发的质疑
如果我们将迪拜看成一个国家(酋长国),那么迪拜与冰岛存在还大的相似性。一,迪拜和冰岛危机,都是债务危机。国家债务占GDP之比均在100%以上,超过了公认的国际警戒线60%。二,迪拜和冰岛,是单一经济体国家,得益于全球化的产业贸易,失意于全球化的资本冲击。三,迪拜和冰岛,都是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小国,不具有单一产品的价格制定权。四,迪拜和冰岛人均GDP和人均收入很高,负债消费特征显著,国内储蓄率低于投资率,依赖国际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