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张海阳任职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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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7
日,看到新闻张海阳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很是吃惊,因为看了张海洋的简历,他与法律一点不沾边。看到他的任命我想起来江平老师在八十自述的一节:法律委员会会委员竟然不懂法。
江老师写到: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开会时不定期的,但开会的数量又远远多于常委会。可以说,每一个法律草案,在提交全国常委员会前,法律委员会都要审议好几次。所以法律委员会开会时,最主要的内容就是讨论审议法律。····说实在的,在这个21
人组成的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中大多数不懂法(1988
年3
月28
日通过的七届人大法律委员会)。····这给我们工作的开展,自然造成很大的不便。我可以举个例子:在法律委员会中,黄玉昆、邓家泰委员以前是个将军,行伍出身。我们讨论法律草案或条文,他都要求我先给他们讲讲即将讨论的内容到底是怎么回事。有时候法律委员会讨论问题,反而感觉像是在普法,还得对法律委员们讲解一些基本的名词。这是一个带有笑话意味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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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去了,依法治国写进宪法,去年又通过了以法治国的决定。可是1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