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杨佳的要求下,督察到场。但督察并没有给他满意的答复,相反激起了他更大的怒火。
被释放回到北京之后,像前次状告太原警方一样,杨佳多次通过信访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提出开除相关民警公职、赔偿其精神损失费的要求,认为不应对他进行盘查。
对此,公安督察部门经过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两次赴京对杨佳进行法制宣传和疏导劝解,但杨均不予理睬。
上海权威人士称:当时确实发生了肢体冲突。为了息访,警方二次派人去北京做工作。
亦有可靠人士透露:十七大期间,上海警方曾在京找过杨佳,跟他商量1500元数额的赔偿,但杨佳不肯罢休。6月份,上海警方给杨佳去了电话,“你不要把这件事情搞大了。”
几乎与此同时,6月底,王静梅持续8年的上访终于又有了一个说法。“法院信访办答复她,按理说这个案子应该重审,但案子实在太小了。还是决定不予审理了。”王铁栓说。
王静梅大怒:“你这事小了的话非得闹大了才管啊?!
”
几天后,一语成谶。
老海按语:
1,
正如《南周》所言,此案缘起一辆自行车。确切的说,是缘起“租来的一辆无牌无证的自行车
”。这台自行车在街头上“受到巡逻民警盘查。”
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杨佳自然是无法当场提供合法证明,“杨佳被带回芷江西路派出所继续接受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