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证据矛盾无法排除,杨女士无法自圆其说酿造冤案
综合所有的证据和本案案情,本案应当是一个假案。由于缺少关键的阴道内存在精液的直接证据,鉴定结论与杨某的说法直接矛盾,所以至少检察机关指控的李冠丰等五人构成强奸罪系轮奸是不能成立的。且案件当中,杨某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中对于事实的描述暴霹出来大量的矛盾点,与客观事实与他人的证言均存在重大冲突的情况下,辩护人认为其陈述已经丧失了作为客观描述事实的证据的基本要求。辩护人不得不认为,其蒙骗了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使一件冤假错案走到了今天的庭审过程当中。
面对着充满假话,和进行犯罪活动的人—张某、杨某以及酒吧若干人等涉嫌敲诈勒索。我们坚持对本案被告人作李冠锋做无罪辩护。
四、关于本案的其他想法
尊敬的台议庭成员,妇女性权利确实需要保护。但是这种保护不应当建立在非法目的未达成以及牺牲男性利益作为条件、在如今的社会,此类案例屡见不鲜,近期从乐清准新郎强奸案到北京朝阳法院依法审判的赵红河强奸案,无一不是从事特殊职业或者无业游民一般的受害人,利用种种手段,通过设局的方式,敲诈未成使无辜的被告人身陷牢狱之灾。辩护人认为倘若本案在证据环节如此薄弱的情况下,被告人被认定为强奸罪,就等于赋予了所有妇女币不论目的、不计后果的来决定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的权利。选种现象不仅破坏了男女之间的权利平衡,也极容易造成恶劣的连锁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