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伊德本人究竟是怎样看待这两种本能的?它们孰先孰后?哪个更为根本?应该说,在提出这一新的本能观之初,弗洛伊德的态度还是有所游移,他的用语也很谨慎,常常有保留的说法;并一再申明这都是些假设,十分欢迎不同的观点以明确有力的论证推翻他的说法;他对不同于自己假设的观点也作了尽可能彻底的推论。尽管如此,他对于自己新观点的表述仍然是十分明确的,而且以后一直坚持这种观点,没有根本改变。他的观点,总起来说,是认为两种本能并无孰先孰后,是同时产生的;也不能说哪一个本能更为根本,两者的地位和重要性是同等的。 如果将本能定义为一种恢复事物早期状态的趋向,那么死的本能就符合这一定义,因为它可以立足于“生物的出现晚于并且产生于无生物”这一科学假设,它的作用就是让生命体回复到无机状态。而生的本能则不符合这一定义,因此似乎不能被称作本能。
弗洛伊德说,对于生的本能,确实没有类似于死的本能那样的科学假设前提,但是在另一个领域,在一个类似神话的领域里,也提供了一个假设作为前提。这是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提出的一个理论:最初人有三种性别,即男性、女性以及男女混合性。在原始人身上每一样东西都是双重的:有四只手、四条腿、两张脸、两个生殖器,其它部分也是如此。后来宙斯决定把人劈成两半。由于每一半都十分向往另一半,于是它们就聚合在一起,相互间拼命地挥动着手臂,仍然渴望长成一个人。 弗洛伊德由此获得启示,认为这一说法也许是用类似神话的语言表达了一种可能的情况;他作了一个大胆的假设:生物体在获得生命的那一刻被撕成许多微小的碎块,而这些碎块从此就一直竭力想通过性本能(即爱欲本能)重新聚合起来;生物体的这些零星的碎片以这种方式获得了成为多细胞生物的条件,而最后则以最高度集中的形式把要求聚合的本能传递给生殖细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