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逻辑学上试析“两个不能否定”
习近平(以下简称习)同志在谈到对改革开放前后的对此及评价时说:“不能用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否定改革开放后三十年;也不能用改革开放后三十年否定改革开放前三十年。”对此有人提出质疑,认为:改革开放前三十年中有十年是文革时期,而十年文革已被彻底否定,怎么能说改革开放前三十都不能否定呢?这种质疑似乎有一定道理。那么这个问题究竟应当怎么看?
对这个问题笔者无意从理论上进行探讨,而仅想从逻辑学上进行试析。
从逻辑学上讲,习讲的“两个不能否定”是属关系判断。在笔者看来,习的这个讲法从政治的角度看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从逻辑学的角度看却存在问题:概念不清楚,不准确。如果我们单独拿出“前三十”与“后三十年”两个概念,两个“三十年”除了一“前”一“后”的概念外延不同,都是时间的概念。“前”与“后”只能表达两个“三十年”在时间上的不同阶段,并不能再说明其他问题。而习讲的“两个不能否定”显然不是从时间的概念来说明问题的。那么他究竟要说明什么问题呢?从前后两个“三十年”的概念上,我们是不可能找到答案的。因此,只能说这两个前后“三十年”的概念不清楚。那么我们就只能根据习讲的这段话的语境来分析习讲的这段话所要表达的真实含义。笔者理解,习讲的这段话所要表达的是将我们党改革开放前后三十年工作进行对比时的一种判断及评价,也就是说,习所要表达的真实含义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