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独秀由于对共产国际不满,开始倾向于托洛茨基的主张,成为党内“反对派”。1929年9月,陈独秀和彭述之等人发起组织“中国共产党左派反对派”,选举产生了常务委员会,陈独秀任书记,彭述之、尹宽、马玉夫、罗世璠任常委,吴季严任秘书长。这是继“我们的话派”后,中国出现的第二个托派组织。
苏联共产国际认为,无论如何都不能让托派组织在中国发展。共产国际代表米夫和库丘莫夫提出:陈独秀“必须要么争取使他在彻底承认错误和接受党的路线的基础上实际参加党的工作,要么决定他的党籍问题”。 1929年 10月 6日
,中共中央给陈独秀的信中说:“党在组织原则上不容许有两个路线同时存在,尤其不容许有少数同志与党对立,破坏党的组织系统”。10月中下旬,江苏省委起草并通过了《开除彭述之、汪泽楷、马玉夫、蔡振德及反对党内机会主义与托洛茨基反对派的决议》,同时请求中央开除陈独秀。陈独秀与彭述之则联名写信,指责中共中央的政策是盲动主义和机会主义。在信中,陈独秀和彭述之公开承认自己是“反对派”,认为中共此时正需要反对派,而且正需要勇敢的、对革命对党负责的反对派。 11月 15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做出决定,开除陈独秀党籍。陈独秀因此成为“无产阶级叛徒”、“反革命”。
三、陈独秀的结局
1931年5月,陈独秀出席中国各托派组织的“统一大会”,陈独秀被推选为中国托派组织的中央书记。 1932年 10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