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八大四中全会正在热烈讨论“依法治国”与“法治”的今天,阅读张思之老师的《行者思之》可谓正逢其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五周年的今天,一些官员和学者还以为“依法治国”就是用法律对付人民,还在犹豫是建设“法治”中国,还是继续搞“人民民主专政”,实在令人痛心与寒心。
我曾经在一篇“没有法治保障,大家都是弱势群体”的博文中指出,一些官员利用缺乏法治的制度,或者有法不依,从中渔利,欺压百姓,看上去很痛快,但如果你认真看一下,过几年就会出现一些党政高官站在审判台上,连辩护的机会都没有,连请自己想要的律师的权利都被剥夺的话,你会真正意识到,法治中国不但是保护老百姓的,也是维护党政官员们合法权益的“挡箭牌”。
张思之老师回忆江青案件时,说毛泽东夫人江青提出了四位律师候选人为自己辩护,但“上面”一位也不批准,最后她是唯一一位没有辩护律师的。在给江青定罪时,张思之也提出了一些顾虑:如果定江青为反革命罪,那毛主席不就成了反革命家属?要知道,毛时代最流行的就是血统论,有了一个同床共枕这么多年的反革命老婆,毛主席怎么向全国人民交代嘛。
如果说毛泽东时代国内国外局势复杂,执政党没什么治国经验,那改革开放后尤其是过去20年就没有任何理由不“依法治国”了。如果我们静心回顾一下就不难发现,所有的贪污腐败、社会动荡与群体性事件,后面几乎都有党政官员违法乱纪与有法不依的现象存在。前政府委书记周永康之所以坐大成为大老虎,同他掌控政法、维稳与专政机器有很大的关系,他专门对付有可能让他无法继续贪污腐败的“维权”人士,知法犯法,最终让他成为硕大无比的大老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