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人无完人,谁也有迷糊的时候。可让人百思不解的是,即使陇西检方一时疏忽情有可原,为何此案被通报后引起了全社会的广泛质疑后,陇西县检方还不赶快道歉纠错,却找各种理由开脱?甚至还说出了“如果判刑,他就会丢掉工作,家庭生活会受影响…… ”这样的话?!
人命关天。事发时毛志尧不但醉驾,还超速行驶,毛承担全部责任,依照危险驾驶罪本应从重处罚。怎么能因为怕他“会丢掉工作”就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而作出不起诉决定?是他的工作重要,还是别人的生命重要?如果连这样都免刑责,那公职人员醉驾肇事岂不越来越多,以后还得死多少人?这岂是一个“表述不当”这么简单?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如果连检察院都如此糊涂,拿法律和人命不当回事,这还了得?毛志尧交通肇事案虽然已经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及时纠正了,但它暴露了陇西县检方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绝不是“表述不当”这么简单,更不是一个“责令检讨和整改”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