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浙江奉化市倒塌楼所属街道建设管理办副主任被发现自杀身亡;4月8日上午,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徐业安被发现自杀身亡; 4月4日晚,在重庆“打黑运动”中立功的渝中区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周渝被发现自杀身亡……“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4月10日期间,共有54名各级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官方公布的信息中,认定因为自杀死亡的超过4成。”(2014-04-11中国青年报)
在23人自杀中,有8人为跳楼,其他有自缢、烧炭、喝农药等;值得关注的是,死亡人数第二多的死因是喝酒和意外事故,都为9人;另有4人系坠楼死亡,但并无公开资料表明他们是自杀、意外还是被杀。此外,还有3名官员被杀身亡,死于其他原因的官员6人。
坊间人常说,好死还不如赖活着,可这些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官员们为啥爱自杀呢?显然,贪污腐败、仕途不顺、工作压力过大是诱因。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活不下去了;二是死了比活着更有“好处”。就像一个人的假发在广庭大众下被当众扯掉,那种羞耻感是巨大的,而对于贪腐高官,一夜间沦为阶下囚的现实令他们有的人感到无颜见人,自杀可以解脱,也许还有谢罪的含义,这种官员还算是知道羞耻的。
而死去比活着更有“好处”的情况就有些复杂了。有人自杀,是想把见不得人的秘密带进坟墓,以免殃及同党;有人自杀,是为了把已经贪得的财富留给亲属,“牺牲我一个,幸福一家人”。但不管那种情形,从根子上说,这都是对抗,还不如那种知道廉耻的官。君不见现在各地官员已形成了一个个牢固的利益联盟,大官保小官,小官保老板,盘根错节。当某位官员出问题,可能波及整个利益链条时,眼看即将“全军覆没”,有人就会牺牲“小我”,丢卒保车。2009年11月,原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厅级委员乌小青在戒备森严的看守所里,“用棉毛裤裤腰绳成功上吊自杀”,就给社会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