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公司”)是“新浪微博” 网站的主办单位,对该网站负有管理义务。
原告全面驳斥了郎咸平、石述思和王牧笛在广东卫视“财经郎眼”节目捏造、散布的种种关于转基因食品的谣言后(见《全面驳斥郎咸平、石述思散布的转基因谣言与谎言》http://fangzhouzi.blog.hexun.com/86938265_d.html ),被告王牧笛不敢对原告文章的具体内容有任何实质回应,而是不停地捏造、散布关于原告的谣言,把多年来恶意诽谤本原告的“方学家”的“研究成果”又炒了一遍,并对本原告、原告的妻女进行辱骂、威胁、恐吓。
经初步整理,发现被告王牧笛自2013年7月14日起先后发表了数十篇微博信息恶毒攻击原告,其中包括 “造的谣还少吗”,“大放厥词造谣”,“方大师的三大命门:抄袭、绿卡和基金”,“一条都不敢回应,噤若寒蝉”,“您在中国推销的是美国的转基因食品和转基因技术,是帮美国做事耶”,“丑态百出的纸老虎”,“讨美国主子的好”,“在美国炸中国使馆激起世界人民的愤怒抗议时,方大师竟然抹黑中国大使馆是间谍机构,公开为美国主子辩护”,“不都用你的美国绿卡当靠山吗”,“里面却爬满了虱,当然,还有屎”,“方怂大师”,“在中国大使馆被美国轰炸和中美撞机事件中您都坚决站在美国一边,诋毁污蔑中国”,“您隐瞒多年的基金账户”,“方大师到底是狼还是哈士奇”,“方舟子花钱雇的”,“英语口语差得连正常交流都成问题,在业内毫无所长,研究水平不如本科生,只能靠抄袭剽窃为生”,“骗了那么多打假基金和安保基金的钱”,“大约80%的文字抄自维基百科的这个辞条”,“方舟子偷窥女厕所那条重大新闻”,“几乎完全抄袭一篇英文文章”,“抄袭剽窃大师”,“方舟子导师承认方舟子论文「有图像拼凑的可能」”,“方舟子发表的《学生剽窃,导师有责》抄袭“高等教育内幕”(Inside Higher Ed)网创始人与编辑Doug Lederman的两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