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讯科技讯
3月28日,奇虎
360起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判,奇虎360败诉,并被判承担79.6万全部诉讼费用。互联网领域的反垄断第一案初告结束。
至此,在“3Q大战”引发的三场诉讼中,360已输两场,最后一场尚未判决。近年来,360前后与腾讯、金山、百度
等多家公司对簿公堂,无一胜诉,目前已经是“九连败”。
深圳 3Q大战一审判决腾讯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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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判定,即时通讯与微博、社交网络等构成强竞争和替代关系,而且是全球性市场,充分竞争,360对市场的定义过于狭窄。腾讯并未处绝对主导地位,而且也未加以滥用,因而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不支持原告360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中,360还提出1.5亿元的天价索赔,但广东高院认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采纳。
360主张腾讯在中国的即时通讯市场有支配地位,但广东省高法院认为,即便在这一市场,虽然腾讯的市场份额超过50%,但也不能认定在这个市场有支配地位。
业内专家认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垄断的一种,此案堪称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其判决是一个重要里程碑,从司法角度划清了正当竞争与垄断之间的界限,有利于互联网的良性竞争。”
360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垄断的一种,前提是既有市场支配地位,又加以滥用,罪名要成,二者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