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诉称,腾讯的QQ活跃账户数达到7.982亿,在即时通讯市场中具有支配地位。但法院判定,微博、SNS社区、电子邮箱等对即时通讯有很强的替代性,应作为统一市场来看,而且这是一个全球性竞争市场,QQ在市场中并无支配地位,构筑不起任何市场壁垒。
事实上,即时通讯是进入壁垒和扩张阻碍很小的互联网产品之一,不仅参与者众多,还因为互联网技术更新换代和新类型产品不断涌现,市场竞争更异常激烈。在这个行业,颠覆性创新往往一夜之间就能改变市场格局。
业内人士认为,360在起诉中,只强调QQ的通讯功能,有失公允。其实,即时通讯已不再是单纯的聊天工具,已经是具有娱乐、商务办公、客户服务等特性的综合化信息平台。竞争者众多,包括360、腾讯、百度、阿里、新浪
等,都是其强大的竞争对手,竞争促进了互联网生态的健康发展。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第二条必备条件是“滥用”。
法院判定,腾讯不具备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其他交易条件的能力,因为几乎所有的即时通讯都是免费的。腾讯也不具备阻碍及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这个市场的能力,因为该市场进入门槛低,市场阻碍小。
360的九连败
本案结束后,“3Q大战“引发的三场诉讼中,腾讯已经以2比0领先。
第一场官司是腾讯告360不正当竞争。腾讯在2010年11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起诉,告“360隐私保护器”不正当竞争。此案在2011年9月已在北京二中院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