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从市场影响看,取消交易的波及面广,对跟风买入的投资者固然有利,但高位卖出的投资者则相应受损。可以预见,反对取消交易的意见也一定不少。
第三从实际操作来看,由于缺乏先例,取消交易的时段、取消交易的范围等都比较难把握,并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操作,由此可能带来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最后,从主要市场“乌龙指”事件的处置情况来看,采用“买者自负”原则处置的居多。
积极研究完善相关风险的前端防控制度
此次事件中,市场对于交易所为何没有对券商自营席位交易数量、金额进行前端控制也颇有疑问。
对此,上交所表示,从境外经验看,几乎所有交易所都不对证券交易进行前端控制。而我国证券市场的情况有所不同,由于实行一级证券账户体系,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掌握投资者的证券数据,故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在卖出证券上增加了前端控制机制。同时,根据现行证券法的规定,投资者的资金实行第三方存管,因此证券买入的前端控制,由掌握投资者资金信息的证券公司和存管银行负责。此外,登记结算公司建立了最低结算备付金制度,要求证券公司缴存结算备付金,并在交易结束后的次日缴足结算资金,以完成交易的交收。因而,不能简单地认为证券公司的自营交易是“超额买入”或“信用交易”。
虽然交易所市场监察系统具有相关交易预警指标,能及时发现异常交易,但毕竟是在交易达成后,只能进入事后处置环节,无法进行有效预防。为此,上交所将在监管机构统筹组织下,积极研究完善相关风险的前端防控制度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