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0月20日,外蒙古当局举行“公民投票”。在当局的严密监视下,“98%的选民参加了投票,一致赞成独立”。雷法章对这次投票如此评价,“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古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独立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
1946年1月5日,中国的国民政府正式承认外蒙古的独立。2月13日,国民政府与蒙古建立外交关系。从此,中国失去了对外蒙古的控制权。
下面是后话了。
1949年新中国成立,蒋介石逃往台湾。偏安台湾一隅的他突然又想到了外蒙古问题,有点“悔不该当初”了。1953年,国民政府以苏联并未做到“不援助中共”等条件为由,废除在《中苏友好同盟条约》中关于外蒙古的换文,不承认外蒙古的独立,并下令把外蒙古重新纳入中华民国的版图之内。
蒋介石还在国民党的中央会议上,沉重地检讨说:“承认外蒙独立的决策,虽然是中央正式通过一致赞成的,但我本人愿负其全责。这是我个人的决策,是我的责任,亦是我的罪愆”。蒋介石还称,放弃外蒙古“实在是一个幼稚的幻想,绝非谋国之道……对总理、对革命、对国家和人民应该引咎自责”。
这时候来后悔和自责,会不会晚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