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滕兴善被错毙看某些公检法公仆        
   一个农民16年前因为被认为故意杀人碎尸,被判了死刑,尽管案件疑点颇多,行刑前他还大呼冤枉,可仍旧被枪毙了。没想到,两年后“死者”竟然回到家中,经过家属16年漫长的申述路。11月8日,湖南高级人民法院终于对滕兴善故意杀人案作出再审判决,原审被告人滕兴善被宣告无罪。                         这就是发生在湖南的“滕兴善被错毙冤案平反”事件。见去年11月8日《湖南日报》《羊城晚报》《今日女报》等报纸。     冤案在中国可谓司空见惯,你随意点一下新浪网,这样的标题便触目惊心的出现在眼前:
无辜男子取保候审十年,遭民警百般折磨;著名律师无辜被押700余天,受尽折磨身心俱损;最高检表彰云南专案组,农民遭刑讯逼供冤案昭雪;男子29年前被诬奸杀女知青,遭刑讯逼供致残;河北唐山7名民警刑讯逼供炮制冤案被判刑……    中国媒体最早揭露刑事冤案大概在1997年,当时甘肃武威三名“罪犯”被判处死刑,在羁押时,真凶意外归案,才使得真相大白。后来,江苏、河南、福建等许多省市都发生了冤案,被媒体广泛报道着。在报道过程中,一些警察的恶劣行径被揭露出来来,其形象在老百姓心中的倒尽了胃口。不过在这些冤案中,我还没有听说过被错杀的,如今这竟然在湖南成为了事实。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此草率的剥夺一个人的生命,性质有多恶劣是难以用语言形容的,它砸在伤痕累累的中国人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