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特大凶杀案震惊中外,不仅国内,就连国外媒体也做了报道。震惊之余,人们自然要问:胡文海到底是怎样一个人?他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如果是在一个健全的社会,这两个问题一定会成为全国主要报纸头条,譬如《人民日报》用8个整版的篇幅约请法律专家和社会学家进行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学专家到大峪口村进行学术调查,中央电视台在黄金时间以连播的方式对案件细节进行剖析……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还很不健全,《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电视台都回避了这个严肃话题,我们从国家媒体上看到的仍旧是党和国家领导人日夜操劳、全国人民和谐幸福、各行各业捷报频繁的信息,胡文海,这个在社会江河中偶然泛起的浪花,随着他卑微的生命消逝而消失了,就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好在一些有良知的地方媒体记者没有放弃自己的责任,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追踪和调查,更多细节开始被披露出来,基本上弄清了公众关心的胡文海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和他为什么要杀那么多人的问题。在这令人扼腕的社会悲剧面前,人们的反应各种各样,其中一种很让人感觉陌生:尽管胡文海滥杀无辜罪大恶极,人们好像故意忽略这一点,非但不把胡文海看做其罪当诛的杀人犯,反而把他看成替天行道的英雄,对胡文海的赞许之声不绝于耳,“人民英雄胡文海”几个大字赫然出现在网络上。
事情过去9年,我们伟大祖国又发生了很多类似事件(比如邓玉娇案、杨佳案),关于此类事件的民间解释相对来说已经比较稳定和成熟,用不着我再来解说。我想强调的是,如果我们依据“当人类个体生命开始的时候,生命过程就会有两种元素——遗传和社会——与之相伴”([美]查尔斯·霍顿·库利:《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观点,很容易就可以体悟到,任何社会中的个体行为都带有千差万别的社会与人的原因,如果我们想了解作为个体的个人事件,就必须深入到这个人生存着的环境中去,观察和了解其之所以发生的缘由,只有这样才能够精微地解说社会与人性在事件中的作用,才能够弄清事件发生的内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