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杀之后,沉在浓浓夜色中的大峪口村陷入到可怕的岑寂之中。午夜时分,被害人冀金堂的儿子从村外返回父母住的小商店,发现出了大事,赶忙报警,接到报警以后,榆次区公安局迅疾调集350余名民警,榆次区武警部队调集650余名武警,在大峪口村通往邻村、乡镇的主要公路、乡村道路设卡,对凶犯实施抓捕。 此时胡文海已经不在大峪口村。杀人以后,他返回家拿上早已准备好的炸药包,沿偏僻小道骑自行车准备向太原方向逃亡,骑行一段时间以后,胡文海把自行车扔掉,换乘一辆绿色夏利牌出租汽车。27日凌晨4点30分,武警部队在太原附近的许西村拦截了这辆出租汽车,坐在车上的胡文海没来得及引爆身上的炸药,即被武警战士制服,束手就擒。27日晚10点45分, 欲乘坐出租车潜逃的刘海旺在榆次被抓获。这意味着被称之为“10·26血案”的胡文海杀人案,在24小时之内告破。
就像所有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一样,被称之为“10·26血案”的胡文海杀人案审理得极快,两个月以后的2001年12月25日,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即对案犯做出判决:胡文海犯故意杀人罪、私藏武器弹药罪,两罪并处,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刘海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文海、刘海旺不服判决,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被驳回,这时候时间进入到了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召开具有中国特色的“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公开处理大会”,宣布了对胡文海和刘海旺的终审判决。10点30分,胡文海、刘海旺在晋中市榆次区被执行枪决,用很不平凡的方式结束了他们平凡的一生。